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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2025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告知书

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长治学院2025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

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告知书

为确保长治学院2025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资料提交

报考者需将以下个人材料按顺序扫描成电子版,并压缩成一个以姓名+专升本考生号+报考专业命名的文件夹,于202541718:00发送至长治学院教务部电子邮箱

1)《长治学院2025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3)专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原专科学校教务处公章);

4)专科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服役期间表现等证明材料;

6)符合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长治学院2025年竞赛获奖学生专升本免试入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长治学院2025年立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入学申请审批表》(附件3)相关信息,并提交获奖证书、立功表现证书等材料;

报考我校专升本免于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下载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长治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专升本考生报名表》(附件4)《长治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兵役期间表现情况登记表》(附件5);

7)个人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要求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白色背景,人像清晰,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3.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申报材料无效。报考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41818:00点前

地点:长治学院北校区1号楼407

考生报到时,携带居民身份证、《长治学院2025年竞赛获奖学生专升本免试入学申请审批表》《长治学院2025年立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入学申请审批表》《长治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专升本考生报名表》《长治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兵役期间表现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获奖、立功等资格审核材料(原件)。逾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4198:30

地点: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73号(北校区)

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96号(南校区)

专业

考试地点

校区

法学(非师范)

资格审核:办公楼211

笔试:逸夫楼西002南教室

面试:润心书院三楼立法咨询基地会议室

南校区

旅游管理(非师范)

资格审核及抽取面试序号:办公楼302

备考:办公楼301

笔试及面试:办公楼二楼导游模拟实训室

南校区

美术学(师范)

3号楼409教室

南校区

视觉传达设计(非师范)

体育教育(师范)

专项技能测试:体育馆篮球场

教学技能测试及面试:体育馆201教室

备考:体育馆206教室

南校区

汉语言文学(师范)

资格审核:办公楼204

笔试:办公楼一楼中文系教研活动室

面试:办公楼三楼中文系写作实训室

南校区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办公楼315

南校区

小学教育(师范)

笔试:2号楼150教室

面试:2号楼1401教室

北校区

四、考试流程

1. 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

1)法学专业:资格审查笔试抽取面试序号备考面试

2)旅游管理专业:资格审核笔试抽取考试序号备考面试

3)美术学专业: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5)体育教育专业:抽取考试序号专业技能考试教学技能测试面试

6)汉语言文学专业:资格审核笔试抽取面试序号备考面试

7)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资格审核笔试抽取面试序号备考面试

8)小学教育专业:笔试抽取面试序号备考面试

3. 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见《长治学院2025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网址:https://zs.czc.edu.cn/info/1010/3567.htm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传抄试题,不准将试题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替考以及其他舞弊行为。

2.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准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准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场地的秩序。

3.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